物莫非指,而指非指

  • 发布时间:2022-08-11 22:21:29   浏览: 次    

摘 要:《指物论》是《公孙龙子》中较难懂的一篇,其原因在于历来对“指”的含义有多种理解,以及对“物莫非指,而指非指”的解释也不统一。本文在对“物”与“指”进行简单界定的基础上,论述了“指”可以代替“物”,但又不完全等同于“物”的关系。

关键词:公孙龙;物;指;指物论

“物莫非指,而指非指”是《指物论》篇的主题,由于“指”的用法不同、对“指”的理解不同,因而对于这句话始终没有统一的解释。要理解《指物论》全篇的思想,需从对“物”与“指”这两个词的基本界定开始。

一、“物”与“指”

“物莫非指,而指非指”可谓是《指物论》全篇的主题,要准确理解这句话,首先对“物”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,“物”在先秦文献中除了指“具体的事物”外,还指“具体事物的名称”。这里先不探讨“指”是什么意思,单就“‘物名’无不是‘指谓’”来说,“物名”本来就是一种“指谓”,是对具体事物的一种称谓,没必要在开篇就强调“物名”与“指谓”的这样一种相似关系。其次,如果将“指”理解为名词,即“观念”,那么“物名”作为对具体事物的称谓同样是观念性的东西,“物名”无不是“观念”的解释同样也不通。“物莫非指”探讨的是“物”与“指”的关系,作为具体之物的“物”只有赋予特定的名称才能被认识,而且只要是能为我们感官所感知到的物都可以被赋予一定的名称。“指”作为中间环节赋予“物”以“物名”,就形成了我们对于“物”的知识。可知,“物莫非指”的“物”是作为具体的事物来解释的。

对于“指”字学界有多种不同的解释,周云之认为“指”有两种用法,作名词解为“指称”,作动词则解为“指认”;庞朴认为,作名词用时“指”通“恉”、“旨”,作动词时有“指出”、“指示”的意思。虽然关于“指”有多种解释,但综合起来有两种用法,作为名词时不管是“指称”还是“概念”,都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称谓。“指”作为动词时最原初的意思是用手指指物,引申为“指认”,通过“指认”这一中间环节才有了对事物的认识;而对事物作出称谓是“指”的另外一种意思,即“以名指物”。《指物论》全篇的中心论题是指物关系,即客观物与思维抽象概念的关系,因而“指”应该是“以名指物”。

虽然“指”有两种用法,但是作为与“物”相对的“指”却只能作为名词“指称”解。“指也者,天下之所无也”。“指”不存在于客观世界中,那么“指”作为对事物的一种认识就存在于人的思维中。《指物论》中的“物”指的是存在于客观世界中的具体的事物;而“指”是存在于人的思维中的抽象的东西,并不具有现实性。“物”与“指”是相对的,即客观物质对应人的主观意识,因此,物莫非指”的“指”主要作为名词,指人思维中形成的对客观物的认识、称谓。

二、指物关系

“物莫非指”的意思是任何物无不有自己相应的称谓,即物都可以“指称”,“指”即“以名指物”,通过“名”万事万物就都可以得到认识。“指”是事物的称谓,任何事物都可以用一个相应的“指”去指代它,这样,万事万物就化作不同的“指”,“指”就替代了物。不管是具体的单个的事物还是一类事物的总和都会有一个相应的“指”,同样,一个事物可以分为若干不同的部分,这些部分也会有一个相应的“指”。这就是“物”与“指”的关系,“指”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替“物”。

“而指非指”的意思是对事物的指称却不是对事物的指认,即存在于思维中的物的“称谓”并不完全等于所指认的具体的事物。称谓是属于思维中的东西,是对具体事物的一种抽象,而具体事物是实际存在着或实际存在过的;称谓与物属于不同的范畴,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。这里反映了“以名指物”的重要性,只有通过一定的称谓才可以认识具体的事物,但也反映了“以名指物”的局限性,只通过抽象出来的“名”就去认识事物未必是最好的,我们还需要一种直观把握事物的方式。思维是有界限的,总有某种东西是思维不能把握的,思维虽然可以统摄物质世界,但是物质界有其自身的显现方式。既然“以名指物”认识到的也不是事物的全部,那么就只有事物自身的显现以及人的“意会”能力了,这或许是公孙龙“物莫非指,而指非指”所表达的另一层含义。

三、结语

“物莫非指,而指非指”主要论述“指”与“物”的关系,首先,“指”与“物”是指称与被指称的关系,“指”可以替代“物”;其次,“指”不完全等同于“物”。“指”是人的思维对“物”的抽象概括,而“物”是实实在在的,“指”虽然可以替代“物”,但却不等于“物”。作为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物,既有物“名”也有物“实”,名”是“实”的称谓。“指”可以替代“物”是在“名”是“实”的称谓这个意义上说的,“指”其实只表达了物“名”这一内容,而没有表达物“实”,因此,“指”与“物”是不能完全等同的。

《指物论》全篇论述了“指”与“物”的关系,“物莫非指”是正面的,“而指非指”是反面的,“指”与“物”既有区别又有联系。“指”与“物”还有“合”的一面,“且指者,天下之所兼”,“兼”有共同具有、并存的意思,这表明“指”与“物”是相互依存的,“指”依存于“物”,以“物”为依据,并随“物”的变化而变化。“指”与“物”这种既区分又统合的关系在正名的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。

参考文献:

[1] 庞朴.公孙龙子译注[M].上海人民出版社,

[2] 陈宪猷.公孙龙子求真[M].北京:中华书局,

作者简介:王 静(1990–),女,汉族,甘肃定西人,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xx级外国哲学研究生,研究方向:宗教哲学。

《物莫非指,而指非指.docx》

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,方便收藏和打印
推荐度:
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x格式
  • 热门专题
  • 相关内容
  • 08-11物莫非指,而指非指

    摘 要:《指物论》是《公孙龙子》中较难懂的一篇,其原因在于历来对“指”的含义有多种理解,以及对“物莫...

  • 网站地图 - TAG
  • Copyright @ www.sucaiall.com 素材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0122567号
  • 免责声明:素材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,并不带表本站观点!若侵害了您的利益,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48小时内删除!